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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王格玮、赵耀辉: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2000年,我国新生人口1771万,2001年降到1702万,之后一直在1600万上下徘徊。由于担心生育率过低,2013年国家出台了“单独二孩”政策,2014年新生人口增加了30多万,2015年又降下来。当年,国家出台了“全面二孩”政策,2016年新生人口增加了130万,达到1786万,可是出乎很多人意料的是,2017年开启了人口断崖式下跌的走势,2020年新生人口滑落到1200万(见图1)。如果按照这种趋势发展下去,中国人口负增长会提前到来。2021年,国家出台了“三孩”政策,并且承诺将来会配套一系列支持生育的措施,表明了政府高度重视人口结构方面出现的问题,并且决心以积极的态度去实现人口均衡发展。

 

数据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
图1 中国生育政策与年生育人数(2000年~2020年)

数据来源:《世界人口展望(2019修订版)》,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人口司
图2 中国20—49岁育龄妇女人数(单位:亿)


我国未来人口生育面临的一个不利因素,是中国育龄妇女的人数现在已达到高峰(见图2),未来会持续快速下跌。联合国发布的《世界人口展望(2019修订版)》预测,中国20—49岁育龄妇女将从2020年的3.04亿下降到2030年的2.73亿,降幅10.2%[1]。此外,与中国周边的东亚国家和中国的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相比,他们没有限制人口生育甚至鼓励生育,然而情况也不乐观。日本2020年的生育率为1.36,韩国仅为0.84。几个汉族为主的地区,生育率也都比较低,中国澳门为1.24,中国台湾为1.18,中国香港的生育率在2020年降到0.87,创下了历史最低水平。“七普”报告显示,中国大陆人口出生率已经降到1.26,与上述国家或者地区相比,尚处于较高水平。如果这些国家(地区)的低生育水平表明东亚文化有抑制生育的因素,那么我国人口生育的前景可能十分不乐观。因此,判断未来人口发展趋势或生育支持政策是否可以奏效,需要对影响生育的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

女性的机会成本是最大的生育成本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生育本质上是一个家庭的决策,是基于现实条件和约束的优化结果,取决于生孩子的成本和收益。

生孩子的收益是什么?在传统社会里,传宗接代是生育(尤其是生育儿子)的重要考虑,除此之外,子女很重要的一个功能是养老,也就是在父母到了老年、没有办法去挣钱或者需要照料时,孩子可以提供经济供养与照料支持。同时,孩子也是一种消费品,可以直接带来效用提升。另外,孩子也是维系婚姻关系的纽带。

生孩子的成本是什么?首当其冲的是女性在孕育孩子过程中会经历一些精神和身体方面的痛苦,也面临健康风险;其次,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家庭会发生包括住房、教育等费用;再次是女性在怀孕、生育和养育孩子的过程中,要放弃一部分工作收入、牺牲工作时间,给职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生孩子的收益越高,人们越愿意生养子女;生孩子的成本越高,人们越不愿意生。总体而言,养老社会化和伴随女性教育机会增加而发生的女性机会成本上升,是在世界范围内生育率普遍下降的根本原因。这些变化首先发生在发达国家,再逐步蔓延到发展中国家。我国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生育率大幅度下降,虽然与计划生育政策有关,但是大趋势和全世界并无二致。

从我国生育率下降的宏观和社会因素来看,生育孩子的收益下降,而成本上升,两方面的原因都有。对于收益的变化来说,首先,传统的家庭养老正在转为社会化养老。由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行,结合高龄老人补贴等福利政策,政府越来越多地接管了赡养老人的功能。同时,政府通过建设养老院、推广社区养老,以及试点推行长期护理保险,也在逐渐接管家庭照护老人的功能。其次,由于家庭冲突乃至离婚率的上升,年轻人从婚姻当中获得的满足感下降,婚姻生活的收益下降影响了生育率;第三,孩子带来的“效用”也在降低,“宠物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养育孩子的快乐。

生育成本主要包括教育成本、住房成本还有女性的机会成本等。

第一,教育成本。中国大多数地方长期缺乏优质的教育资源,数量众多的孩子竞争为数不多的小学、中学优质学位,优质大学数量少,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现象,都导致父母在子女教育方面太过焦虑,不仅投入了很多钱进行各种补习,同时搭进大量时间和精力,甚至带来亲子冲突和夫妻冲突。近期实行的“双减”政策,其目标就是为了消除家庭教育投资方面的过度竞争,但是这些措施治标不治本,很可能导致竞争以其他方式继续。教育过程的这种焦虑感降低了育儿的幸福感。

从长期影响来看,儿童在在充满竞争和焦虑的环境中长大,缺少快乐,精神健康可能受损,他们成年后难以发展亲密关系,恐婚、恐育现象难免增多。现在大学生群体的精神健康状况非常令人担忧,跟儿童时代的成长环境不无关系。

第二,住房成本。孩子属于经济学范畴的空间密集型消费品,养育孩子至少需要添置卧室,如果房价太高,父母就没有办法提供更大的空间。国际上房价较低的地方,生育率往往较高。在我国的大城市,房价收入比非常高。2020年我国大城市[2]房价与收入之比达到13.4,最高的五位城市深圳、三亚、上海、北京和厦门,房价收入比均大于20倍,分别为39.8、27.1、26.2、23.8 和23.1。如果房价收入比达到了20倍,再假设年轻人的收入达到平均社会水平的两倍,并且他们可以每月存下一半的工资来承担房子的成本,那么两个孩子的四口之家如果要购买住房,需要双职工至少40年的工作收入。

第三,女性机会成本。在所有生育成本各类项目中,公认最重要的项目是女性的机会成本。相较于男性,女性往往要为生养子女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导致她们的收入、工作机会和职业发展等会受到影响。这个负担是所有成本项目里最大的一项,也是各个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的最主要落脚点。

传统社会中,女性缺少正规就业机会,因此生养孩子机会成本不高,但是随着女性受教育年限增加,尤其是女性就业率的上升,机会成本变得越来越重要。在西方发达国家,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女性就业有了巨大进步,最近仍然在不断上升。目前,大部分oecd国家25—54的女性,就业率超过了60%,北欧国家甚至超过70%。女性与男性工资的比例也一直在缩小。以美国为例,女性的周工资最近已经达到男性的80%以上。

新中国女性就业率一直高于发达国家。改革开放以来,女性的就业率略有下降,但是仍然很高,2010年人口普查显示,25—49岁人群中,男性的就业率为94.2%,女性为80.5%。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就业率尤其高,比未能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高出将近20个百分点。同时,女性的教育程度相比于男性有了很大的进步,从1982年左右的出生组开始,女性上大学的比例甚至超过男性(见图3)。这说明,就业对于中国女性很重要,她们有就业的意愿和能力,如果因为生育而放弃工作,就会发生机会成本。

数据来源: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
图3 中国不同年龄和性别人群高等教育水平


在很多发达国家,经过几十年性别平权的努力,就业市场上的性别歧视已经很少,而且各国对女性就业有很多支持政策。即便如此,虽然男女工资差别已经缩小,但是仍然无法消除。对此现象的解释,现在学术界普遍认为,这是由于女性负担了生育的功能,而生育使女性遭受“生育惩罚”。


女性“生育惩罚”的现实


生育惩罚,简单地说就是女性生完孩子以后不得不退出劳动力市场,即便能够回去,获得的工资收入也受到损失。这种损失往往是女性因为长时间离开劳动力市场而损失了技能提升的机会,或者因为家庭负担使其无法胜任高强度、高工资的工作而转到低工资的行业和职业。
经济学家对生育惩罚进行了测算。以丹麦为例,第一个孩子出生之前,夫妻的收入变化轨迹基本是一致的,但是孩子出生之后,父亲的收入没有变化,而女性之后的收入会下降。即使到了孩子出生的20年后,母亲的工资比父亲仍然低21%,这个差距的来源一方面是女性劳动参与率下降了13.4个百分点,另一方面是即使对于成功回到劳动力市场的女性,其工作小时少了6.5%,小时工资低了14.3%[3]。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毕如岱的博士论文研究发现,用中国的相应数据来测算,女性在生完孩子以后收入和劳动参与率也出现了非常大的下降。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政策选择

生育是家庭的重要功能,同时起到维护社会和谐的作用。一个人如果没有子女,或者子女个数过少,老年期将面临很大的经济和照料风险。同时,对于子女来说,如果没有兄弟姐妹分担照料父母的负担,个人压力很大。从国家的角度看,一个民族的生育水平,不仅影响经济发展,还会影响该民族在国际上的地位。


我国家庭虽然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但是我们没有必要过于悲观。诚然,孩子的“使用价值”在降低,但喜欢孩子毕竟是人类不会泯灭的天性。同时,在老年照料方面,虽然有各种社会化养老服务,但是孩子的作用仍然非常重要。即使在发达国家,老人在失能之后,住进养老院的仍然占少数,孩子依旧是照料的主体。这就给予了我们鼓励生育的政策空间。


在教育方面,首要的前提是加强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一方面,要增大教育投资,提升教师的工资,吸引高水平的人才加入教师队伍,以达到普遍提升教育质量的目的。另一方面,需要放宽对私立教育的限制,当高收入人群愿意付费接受私立教育时,公立教育资源就可以腾出来,更密集地投入到余下的学生中。在大学教育资源的配置方面,要着力于改善校际和地区间经费的差距,缩小大学之间的质量差别。


在住房方面,要让年轻家庭买得起住房。适当放开城市土地供应,才能起到遏制房价快速上涨的作用。


在鼓励生育方面,最重要的还是女性及生育友好型的政策。在今天的社会,女性早已脱离了被当作生育机器的命运,生育不是丈夫一个人说了算,更不是行政命令能够左右的,而取决于家庭,尤其是女性个人的选择。要提高生育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只有足够尊重并且保障女性的就业权,只有足够重视并且支持女性的事业追求,只有对女性的付出进行足够的补偿,才能够获得生育率的提高。


基于保护女性就业的考虑,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鼓励生育的政策都是围绕着减轻女性的生育负担展开,这些政策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延长产假,尤其是带薪产假;一类是提供育儿支持,如托儿所、幼儿园服务。研究发现,适当长度的产假对于提高母亲就业、缩短两性工资差距有益,但是过长的产假反而有害,尤其是对于教育程度较高的女性更加不利,并未能消除女性的生育惩罚。比如在丹麦这样的福利国家产假很长,这虽然能够保护女性的就业岗位,但离开就业岗位时间太长反而会增大女性返回职场的难度。同时,研究发现,产假延长等政策对提高生育率的效果微乎其微,因为女性更在意事业前景,不愿意休太长的产假。近来,多地出台了延长产假和生育假的政策,增幅较大的有河南省和海南省实行了3个月的生育假,使女性在生育后的休假总天数达到190天。还有省份按照胎数逐级递增,如浙江省规定2孩和3孩可以多休30天。不过,产假的双刃剑效果值得注意,因为离开工作岗位时间过长,反而对女性的职业发展不利。目前我国在产假方面,最重要的关注点应该是拓宽产假覆盖的范围。目前大量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并不提供任何产假待遇。


降低生育惩罚的关键是优质廉价托育服务。在所有研究文献中,幼儿托育服务都被证明可以有效提高生育率,其原因在于,托育服务可以帮助女性留在就业市场,平衡事业和家庭,从而降低生育的机会成本。在缺乏托育服务的情形下,高收入家庭可以通过请保姆或者由祖父母照料孩子的方法,返回职场;而低收入的家庭请不起保姆,父母也通常无法放弃挣钱的工作而专门提供照料,因此对于他们平衡工作和家庭最困难,很多人不得不把孩子寄养到老家,成为留守儿童。所以对低收入家庭而言,社会托育服务的价值更大。


我们认为,在女性重视事业发展的时代,鼓励生育的政策应该着力于帮助女性尽快回到就业市场。其中,最重要的配套政策,应是托幼服务。我国在0—3岁幼儿的托育服务方面十分欠缺,2岁以下的托育服务更是少之又少。即便存在这样的服务,由于供给严重落后于需求,因此收费极高,工薪阶层无法承受。近年来,政府提出大力推动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但是进展很慢,存在很多制度障碍,尤其是准入标准过高的问题突出。我们建议要鼓励和支持民办小型或者家庭托育机构,降低准入标准,同时加强质量监督,以促进托育行业快速健康成长。
最后,东亚地区的传统文化一定要与时俱进。东亚整体的生育率非常低,很重要的因素就在于东亚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相比全世界仍偏低。男性往往不干家务,女性既要养孩子又要忙事业,过于辛苦,因此就会“罢工”,通过不生或者少生来表达她们的抗议。中国要提高生育率,一定要倡导男女平等,尤其是鼓励男性承担家务责任,本着性别平等的原则分摊养育成本,获得共同的福利改进。这样还可以改善夫妻关系,增长孩子与父母双方共处的时间,有益于孩子的身心发展,真正做到多子多福。


家庭、生育、女性和儿童的利益跟全社会的利益是一致的。只要我国政府和民众足够重视,采取切实的措施,把我国生育和养育负担实质性地降低,生育惩罚降低到最小程度,就可以收获一个美好和谐、生机勃勃的社会。


注释:
[1] 国家统计局的“七普”统计中2020年20—49岁女性人口数为2.89亿人,与预测数字略有差别。为一致起见,图中的历史人口也使用《世界人口展望》的数据。
[2]大城市指50个典型大城市,数据来源于《全国50城房价收入比研究》,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房价指人均住房面积对应的商品住宅价格,收入指人均可支配收入。
[3]kleven, henrik, camille landais, and jakob egholt sogaard. 2019.“children and gender inequality: evidence from denmark.”american economic journal: applied economics11 (4): 181–209.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编辑:潘琦。

■本文选自《复旦金融评论》
■作者:王格玮 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副研究员;赵耀辉 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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