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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emba金融项目:抽丝剥茧寻本质、案例教学思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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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imba后emba金融项目中外法律比较课程备受欢迎

     

    继十月份的《财务报表深度分析》课程取得“开门红”之后,十一月bimba后emba金融项目又迎来了国内知名学者薛兆丰(微博)老师和福坦莫大学的法律专家brent j. horton教授的《中美政府监管、法律环境比较》课程。

     

     

    薛兆丰老师在国内曾发表过数百篇经济评论和文章,持续影响了广大读者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其主要的研究领域为法律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和反垄断法,并著有《经济学通识》和《商业无边界——反垄断法的经济学革命》。 针对已经有一定的法律和经济学知识基础的emba校友,薛老师把授课重点放在了对法律经济学的阐释之上。ibm的捆绑销售如果不是为了利润,那么背后的经济学原理到底是什么?反垄断法在这种情形下是否适用?法律能否帮助演艺公司规避对明星的投资风险?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与人之间如何迅速建立信任?为什么奴隶的生活并不悲苦,相反却会敲老板的竹杠?到底是劳动力更容易虐待资本,还是资本更容易虐待劳动力?薛老师对我们生活中惯常看到的现象,抽丝剥茧,用一个一个问题带领同学们去探索本质,得出的看似颠覆性的结论实际上却是经济学在背后“作怪”,从而深入阐释了各国法律制度设计的现实基础和实施效果。

    薛老师正在给bimba后emba金融项目首期学员授课

    一方面薛老师的课以理论高度和深层分析见长,另一方面来自美国福坦莫大学的brent j. horton教授的《美国证券法》讲解则在广度上做足了功夫,让同学们亲身体验了教学的国际化。课程从授课形式上就不再是常见的“演讲”,而是引进了国外的案例教学模式——对一个个法律案件,同学们分成小组,“控方”、“辩方”意见纷呈,组内甚至也形成了“有罪”和“无罪”的不同“判决”;向老师求证之后,同学们了解到案例教学并不意味着案例有一个确定的答案,而是每个学员都要按照有关的原理和法律精神去分析和理解问题;通过对一个又一个经典法律案例的分析、探讨,同学们领会了美国证券法的精神实质,不再局限于具体的法条,对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主要区别也一览无余。

    bimba后emba金融项目部分首期学员与外教合影

    不知不觉,emba校友返校上课已经两个月了。回首这两个月,来自常青藤资本管理公司的e08级校友江合先生表示,“课程氛围很好,符合bimba的严谨作风”、“课程国际化程度较高,能增加个人的国际化视野”;上课每次都坐在第一排的e10级校友、浙商银行的陈惠君女士,也向校方表达了“项目立意非常好,适用性很强,无论是在上市公司工作或非上市公司工作,了解投资者关系或善于投资者关系管理都是必备的能力”的想法;更有许多同学在朗润园里感叹着“重返朗润园学习的感觉挺好!”

     

     

    虽然是第二学位,同学们热情却更加高涨,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成立了首届班委,希望在班委的带领下,更好地利用一年上课期间的学习资源,同时建立各届校友之间的紧密联系和深厚友谊。

     

     

    相信通过bimba老师和同学们的良好互动,后emba金融项目将开创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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