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2024年招生简章(港澳台) -凯发首页入口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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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2024年招生简章(港澳台)

 

 

一、项目简介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创办于2000年,是中国最早开设emba教育的项目之一。24年的积淀,我们以经济学与管理学为翼,以中国高校领军的国家高端智库独到优势,帮助企业家了解中国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提高应对商业环境变化的能力,从而精准把握商业机会。立足全球视野,扎根中国现实,“看势”“寻道”,保持和振奋旺盛的企业家精神。面向未来,用学识、能力、责任和担当为自我赋能。

 

独一无二的北大双园

 

北大国发院坐拥朗润园和承泽园,双园同为百年皇家园林,见证了北京大学从诞生到推动国家进步的历程,与未名湖、博雅塔等并列为北大地标。

 

可遇不可求的思想智慧

 

林毅夫、周其仁、张维迎、汪丁丁、姚洋、黄益平、刘国恩、徐晋涛、杨壮、胡大源、张黎、马浩、宫玉振等著名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引领前瞻的思想和智慧。

 

遥遥领先的国家智库

 

国发院重量级智囊人物云集,在高校智库中遥遥领先。智库中的emba先见国家发展之势,先谙产业变迁之律。

 

与时俱进24年的emba课程

 

北大国发院于2000年开办中国首期emba项目,必修课程24年精心打磨、特色课程24年与时俱进。emba课程架构以系统知识、文化积淀、前瞻判断、创新技术、全球视野为体系,形成了内省、远见、创新、团队、行动五大模块。

 

全球汇聚的国发校友

 

北大国发院同时开展本硕博、mba、emba、edp、dps等项目教学,并承办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培养全球发展中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成员。29年积淀,政商学三界汇聚,国发人遍布全球。

 

二、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道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开拓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掌握系统的现代管理知识和国际经济、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适应国际竞争需要,具有国际经营战略头脑和总揽全局决策能力的企业家和高级职业经理人。

 

 

三、培养方式

 

学   制:2年

开学时间:2024年9月

学习地点: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授课时间:必修课每月授课四天,选修课根据课时安排

授课语言:中文

学    费:82.8万元人民币

 

 

四、学历学位

 

学生完成全部课程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依《北京大学章程》,经学校批准,获得由北京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申请资格

 

1.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申请人,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申请人,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毕业后有8年或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5年或以上管理工作经历,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

 

3.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求。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六、报名流程

 

1.    2023年11月6日9:00至2023年12月29日17:00登录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项目凯发首页入口home官网报名。

 

网址http://apply.pku-nsd.com/emba/account/login,点击“在线报名”,根据页面提示完成预报名申请,或致电010-62755706, 62758637了解课程信息,填写报名资料。

 

2.    2023年11月6日9:00至2023年12月29日17:00,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详见《北京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校本部)》。

 

申请人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照片上传、志愿填报、志愿确认、材料上传和网上缴费等程序后,需自行打印出“北京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申请表和其它申请材料一同寄送到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申请材料须于2024年1月12日前寄(送)达,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中心(咨询电话:010-62755706, 62758637)。

        

申请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蔚秀园路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承泽园教学楼124办公室,100871。

 

申请材料包括:

 

(1)     北京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2)     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3)     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

 

(5)     个人陈述(请用中文简要介绍个人学术背景并重点说明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硕士15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gatzs/gatzsjz/index.htm);

 

(6)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模板下载网址同上;

 

(7) 外语水平证明。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①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500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②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③    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八级考试(tem-8)合格证书(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④    gre300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⑤    toefl(ibt)90分及以上(202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⑥    ielts(a 类)6 分及以上(202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⑦    其他与上述成绩相当的英语水平证明,有效期和合格标准由国发院emba中心确定;

⑧    如无法提供合格的英语水平证明,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百分制计分,60分及格,分数不计入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8) 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如有请提供);

 

 

七、报考费

 

根据国家、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港澳台人士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在网上缴纳报考费。费用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致,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个报考志愿138元。缴费成功后,报考费不予退还。

 

 

八、考核

 

1. 资格初审

申请人完整填写北大国发院emba报名信息后,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组成的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对其来源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品德以及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等进行审核,择优选拔出参加院系复试的申请人,确定复试名单,发出复试通知。

 

2.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申请人在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学位证书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英语水平证明原件(无法提供合格英语水平证明者,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

 

九、录取

 

港澳台生的录取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复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复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经研究生院综合审查并批准后,于2024年5月底前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将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2024年6月下旬。

 

 

十、入学

 

新生于2024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应在报到当日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十二、联系凯发首页入口home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中心

电话: 86-10-62755706、62758637

邮箱:emba@nsd.pku.edu.cn

网址:www.bimba.pk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蔚秀园路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承泽园教学楼124办公室

微信:bimba-emba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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